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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 乘 律 凡 例

一、 根本律藏,於佛滅後,第一次結集時,優波離尊者,於一夏九旬之間,八十番誦出,是謂“八十誦律”。佛滅後百年内,師資傳承,法無異味。

二、 佛滅百年後,分上座、大衆二部。而律之分部,有二説:舊律家,依大集經説,律分五部:

  • 一、曇無德部,即四分律;
  • 二、 薩婆多部,即十誦律;
  • 三、 迦葉遺部,此土但傳戒本,即解脱戒經,廣律未傳;
  • 四、 彌沙塞部,即五分律;
  • 五、 婆粗富羅部,此土未傳。

僧祇律,是根本部中之上座部律,不在五部之内。惟道宣律師拾毘尼義鈔所引“三藏口傳”,及舍利弗問經,則無婆粗富羅部,而以僧祇律足五部。新律家説律之分部,如南海寄歸内法傳中説。

三、 律藏中,廣律有四——四分、僧祇、五分、十誦;律論有五——薩婆多論,摩得勒伽論,善見論,毘尼母論,明了論。是謂四律五論。

四、 四部廣律,十誦先譯;次則四分、僧祇;五分譯於劉宋之時。至於弘傳:江南嶺表,十誦先盛;關中諸處,多承僧祇。四分雖譯於姚秦,而至元魏孝文時,法聰律師乃始弘揚;五傳至智首律師,首師傳南山,至南山道宣律師,四分一宗,乃大盛焉。

五、 四部律中,各有廣律、戒本、羯磨。四分,先閲廣律,戒本及羯磨,於註疏前閲之。

六、 四律五論之後,閲一切有部律。而護命放生法等,是屬有部律之著作,故列律攝之後。

七、 南海寄歸内法傳,大藏收入事彙部。此書闡明律中行法,且屬有部,故亦附於有部律之後。

八、 大部律典閲完之後,次閲出家相品等小部或支流等律典。

九、 律疏中,分作兩段:一、 唐宋諸律疏,二、 元明以後諸律疏,各有戒疏,羯磨疏、止作合明或釋廣律,如次閲之。以元明以後,唐宋古疏多已散失,南山諸疏,藏中僅有隨機羯磨一部。所以明清諸律疏,以未見南山疏故,或有未合南山之處——如作持續釋之釋隨機羯磨。以故,宜先徧閲唐宋古疏,然後及於明清諸註也。

十、 南山諸律疏,民國初年,方從扶桑請囘,弘一律師悉心研究,著有“四分律比丘戒相表”,今雖將此書列於明清戒疏之後,但其書中,多引南山諸疏,未可與明清諸戒疏齊觀也。弘一律師有關律學著作,除戒相表外,尚有三十多種,於中,屬於南山律者,過半;屬於菩薩戒者,有六種。今編於大乘律之後。若研習南山戒、業、事鈔等疏,當隨時查對研習。又,此中,屬於有部律者,亦有數種,弘一大師原擬弘揚有部律,故於有部頗下功夫,著有“自行抄”、“犯相摘記”、“質疑編”等。兹將弘公所著之“學有部律入門次第”及“學四分律入門次第”,附於律宗諸著述之後。

十一、 諸宗部中律宗著述,於律疏後閲之。若“受戒儀”等,有涉及菩薩戒者,如“三壇傳戒正範”之類,則列於大乘律藏之後。

十二、 經律論字數,嘗據頻伽藏數過,乃列出大數於各書卷數之下;若三藏註疏及密藏、雜藏,不克一一數之,乃標出版本之頁數起止,亦可略知其字數,如大正藏一面約有一千三百餘字,卍續藏一頁有一千四百多字,附此説明。

十三、 在家居士可閲比丘戒法否?關於此事,古有二説:一、 不可閲讀;近代弘律者,多依此説。二、可以閲覽;如靈芝資持記云:“問:私習秉唱,未具忽聞;及未受前,曾披經律,因讀羯磨,了知其義,成障戒否?答:準諸律文,並論僧中正作,詐竊成障。安有讀文而成障戒?古來高僧,多有在俗先披大藏;今時信士,多亦如之。若皆障戒,無乃太急!”據此,則閲讀無妨。唯不許參加大僧誦戒等作法耳。

小 乘 律

一、 四分律

六十卷,五十九萬餘字。大藏第二十二册(五六七—一○一四)。姚秦· 罽賓三藏佛陀耶舍(覺名)共竺佛念等譯。

耶舍先誦曇無德律,司隸校尉姚爽,請令出之,姚主興,疑其遺謬,乃試耶舍,令誦羌籍、 藥方各四十餘紙,三日,乃執文覆之,不誤一字,衆服其强記。即以姚秦弘始十年戊申(四○九),譯四分律,並長阿含等經,至十五年癸丑方訖。涼州沙門竺佛念,譯爲秦言(開元録四)。

四分律者,五部中,曇無德部之律藏也。曇無德(此云:法藏,或法正、法護)尊者,於上座部之律藏中契同己見者,采集成文;隨説所止,而爲一分;四度完成,故稱四分。蓋四分之名,非依義而判段章;乃四度結集之,分爲四夾,故名四分。

【初 分】 有二十一卷(一—二一),明比丘戒。

【二 分】 有十五卷(二二—三六),明比丘尼戒;及二十犍度(法聚)中受戒犍度第一,説戒犍度第二。

【三 分】 有十三卷(三七—四九),明二十犍度中安居犍度第三,至法犍第十八——共十六犍度。

【四 分】 有十一卷(五○—六○),明二十犍度中房舍犍度第十九及雜犍度第二十。五百結集,七百結集,調部,毘尼增一。

四分律序——不明作者。

【卷一】

偈頌——有四十六頌半。五言偈。

佛與五百比丘遊蘇羅婆國,至毘蘭若,宿那鄰羅濱洲曼陀羅樹下。毘蘭若婆羅門,請佛及僧三月安居,却不供養。時有波離國販馬人,驅五百匹馬,住毘蘭若,日施比丘馬麥五升,供佛一斗。大目連請以神通到北洲取食,佛不許往。

舍利弗於閑静處作是念:何者等正覺修梵行正法久住,何者不久住?即以問佛。佛言:隨葉佛、拘那含牟尼佛,不結戒,不説戒故,法不久住;毘婆尸佛、式佛、拘留孫佛、迦葉佛,廣爲諸弟子説法,亦結戒,亦説戒故,正法久住。舍利弗即請佛與諸比丘結戒、説戒。佛止之,以比丘中,未有犯有漏法故。

四波羅夷法

婬戒第一

緣起:佛在毘舍離,時迦蘭陀村須提那子,饒財多寶,持信出家。時世穀貴,乞食難得,須提那子,將諸比丘詣迦蘭陀村乞食;母聞子歸,勸令捨道還家,再三不允,乃令與婦安子,使種不斷,便與故二(在家時妻)共行不浄。時須提那行不浄已,常懷憂愁;同學問知,白佛;世尊集諸比丘,訶須提那,與諸比丘結戒,集十句義:㈠ 攝取於僧,㈡ 令僧歡喜,㈢ 令僧安樂,㈣ 令未信者信,㈤ 已信者令增長,㈥ 難調者令調順,㈦ 慚愧者得安樂,㈧ 斷現在有漏,㈨ 斷未來有漏,一○ 正法得久住。

時有跋闍子比丘,愁憂,不樂浄行,即還家,與故二行不浄行。諸比丘白佛,佛言:汝痴人!犯波羅夷,不共住。若比丘,不樂浄行,聽捨戒還家。若復欲出家修浄行,應度令出家受大戒。乃更加“不捨戒,戒羸,不自悔”之言。

復有一乞食比丘,依林中住,與雌獼猴共行不浄,按行比丘見而責之,彼謂佛戒不制畜生。諸比丘白佛,佛訶責已,乃更制“乃至共畜生”,犯波羅夷。

次釋戒相。次明犯相重輕及不犯相。

盜戒第二

佛遊羅閲城,耆闍崛山中。時、城中有陶師子比丘,名檀尼迦,在閒静處,住一草屋,入村乞食,取薪人破屋持歸;乃和泥作全成瓦屋,取柴薪牛屎燒之,屋成,色赤如火。佛制:“不得作赤色全成瓦屋”,令諸比丘打破。檀尼迦乃誑摩竭國守材人,取瓶沙王所留要材;大臣白王,王念:不應以少材斷出家人命。訶責已,放去。諸臣不平,諸人譏嫌。少欲比丘,以此事白佛。摩竭國法:若盜取五錢,若直五錢物,應死。佛據此結戒:盜五錢或直五錢物,犯波羅夷。

【卷二】

殺戒第三

佛遊毘舍離獼猴江邊講堂中,説不浄觀,讚歎修不浄觀。比丘習不浄觀,厭患身命,求刀欲自殺。時有比丘,名勿力伽難提,手執利刀,入婆裘園,有一比丘語言:“大德!斷我命來,我以衣鉢與汝。”便以刀斷其命。詣江洗刀,尋生悔心;天魔立水勸讚,悔心即滅。復入園中,殺諸比丘,至六十人;園中死屍狼藉,居士驚怪譏嫌。佛觀衆減少,知而故問,阿難具白上事,佛乃集衆,爲説阿那般那三昧(即十六特勝),而結此戒。

大妄語戒第四

佛遊毘舍離獼猴江邊。時世穀貴,乞食難得。婆裘河邊,有諸比丘,向居士自説得上人法:是阿羅漢,得禪,得神通,知他心。諸居士信樂供養,不爲飲食所苦。安居既竟,往見世尊;世尊慰問及此,乃具白上事。佛言:汝等愚人,有實,尚不應向人説,況復無實?世有二賊:一者、實非浄行,自稱浄行;二者,爲口腹故,不真實,非己有,在大衆中故作妄語,自稱得上人法。是中,爲口腹者,最上大賊!以盜受人飲食故。乃結此戒。後開增上慢不犯。

十三僧殘法

故弄陰失精戒第一

迦留陀夷欲意熾盛,顔色憔悴,身體損瘦;異時,隨念憶想,弄失不浄;諸根悦豫,顔色光澤。親友比丘問知其故,白佛,結戒。

有一比丘亂意睡眠,夢中失精,疑犯此戒。佛言:不犯。然,亂意睡眠有五過失:惡夢,諸天不護,心不入法,不思惟明相,於夢中失精。

觸女人戒第二

迦留陀夷因佛制戒——不得故弄陰失精,便伺婦女至房,捫摸、鳴口,樂者,笑其所作,不樂者,瞋恚罵詈,語諸比丘,比丘白佛,結戒。

【卷三】

與女人粗語戒第三

迦留陀夷以欲心向女人説粗惡語(謂説婬欲事),故制。

向女人歎身索供戒第四

迦留陀夷向女人自歎身言:我是學中第一,我是梵行持戒修善法人,汝可持婬欲供養我。故制。

媒嫁戒第五

佛在鷲峯。迦羅比丘善知俗法,與俗人作媒嫁事,招俗譏嫌,故制。

無主、僧不處分、作過量房戒第六

佛在羅閲祇,聽作私房舍。時有曠野國比丘,私作大房,功力繁多,常行求索,居士畏避;有一比丘,欲起房舍,自斫樹,樹神白佛;時大迦葉乞食曠野城中,居士遥避;尊者問知其故,白佛,因制此戒。

佛言:往昔有一螺髻梵志,居恒水邊,爲龍所惱,教令向龍索珠,龍不復出。佛説偈曰:

    多求人不愛     過求致怨憎

    梵志求龍珠     便不復相見

有諸比丘於林中住,夜半爲鳥所擾,佛教令乞鳥之兩翅,鳥即遠去,更不復出。

賴吒婆羅出家爲道,乃至父母,終不乞求。其父問之,賴吒爲父説偈云:

    多求人不愛     不得懷怨憎

    是故我不乞     恐生增減故

有主、僧不處分、作房戒第七

佛在拘睒彌國瞿師羅園。優填王與闡陀尊者親善,任作大房;闡陀作房,而伐神樹;居士譏嫌,故制。

【卷四】

無根謗戒第八

佛在耆闍崛山,尊者沓婆摩羅子,分僧臥具,差次受請。有慈地比丘來,隨次得惡房臥具,便生瞋恚;明日差僧受請,檀越聞是慈地比丘,便於門外敷弊坐具,施設惡食,慈地倍瞋。乃倩其妹——慈比丘尼,誣沓婆尊者相犯。世尊審問知實,告諸比丘:有二種人,一向入地獄:一、 若非梵行,自稱梵行;二、 若真梵行,以無根非梵行謗之。(根者:見根、聞根、疑根。疑有二:從見生,從聞生。)因制此戒。

假根謗戒第九

慈地比丘從耆山下,因見羊行婬,便以羝羊比沓婆,母羊比慈尼。語諸比丘:我今親見,非前無根。比丘審實,白佛,制戒。

破僧諱諫戒第十

提婆達教人害佛,惡名流布,利養斷絶,便别衆食,爲佛訶責,因即破僧;佛令僧作訶諫羯磨,三諫不捨,故制。

【卷五】

助破僧諱諫戒第十一

提婆達伴黨語諸比丘:莫訶諫提婆達。諸比丘白佛,佛令僧作訶諫羯磨,三諫不捨,故制。

汙家擯謗違僧諫戒第十二

佛在舍衞。連聚落有二比丘:一名阿濕婆,二名富那婆娑。汙他家,行惡行。佛遣舍利弗、目犍連往作擯羯磨,彼反謗舍利目連,佛令僧作訶諫,三諫不捨,故制。

汙家有四:

  • ㈠ 依家汙家,謂:從一家得物,與一家。所得物處,聞之不喜;所與物處,思當報恩。
  • ㈡ 依利養汙家:若比丘,如法得利,乃至鉢中之餘,或與一居士,不與一居士;得者念報,無者不喜。
  • ㈢ 依親友汙家:若比丘,依王,若大臣,或爲一居士,不爲一居士;所爲者,思當報,其爲我者,我當供養;不爲我者,我不供養。
  • ㈣ 依僧伽藍汙家:若比丘,取僧華果,與一居士,不與一居士;乃至不與我者我不供養。

行惡行者:自種華樹,教人種華樹;灌溉、摘華,乃至歌舞倡伎,彈鼓、吹貝、受僱、戲笑等。惡性拒僧違諫戒第十三 尊者闡陀,惡性,不受人語,佛令僧作訶諫羯磨,三諫不捨,故制。

二不定法

屏處不定 迦留陀夷與親友婦齋優婆私,互相繫意,於乞食時,往至其家,共一床坐,説非法語;毘舍佉母聞聲、闚見,白佛,故制。

露處不定 緣起同前,唯露處爲異。

【卷六】

三十捨隨法

長衣過限戒第一

佛在舍衞。佛聽比丘畜三衣,不得長。六羣比丘畜長衣,或早起衣,或中時衣,或晡時衣,故制。

阿難得一糞掃衣,欲奉大迦葉,迦葉不在,阿難白佛,佛問:迦葉何時當還?答言:却後十日。乃聽畜長衣十日,不得過。

離衣宿戒第二

六羣比丘往遊人間,持衣付囑親友比丘,數數晒之;諸比丘問知其故,白佛,結戒。

有一比丘患乾痟病,以事欲遊人間,糞掃僧伽梨重,不堪持行,同伴爲白佛,佛聽僧與病比丘作不失衣羯磨。

月望衣戒第三

有比丘,僧伽梨弊壞,十日中不能辦,恐犯前戒,同伴白佛,因聽畜長衣乃至滿足。六羣取同衣不足者,寄親友比丘已,人間遊行,故制。(月望者:月,即開之時限;望,謂希其滿足。】

取非親尼衣戒第四

有一比丘著弊納僧伽梨,蓮華色比丘尼見之,發慈愍心,即以所著貴價衣易之。以後著此弊衣見佛,佛言:“不應如是,聽汝畜持五衣完堅者,餘衣隨意與人。何以故?婦人著上衣服,猶尚不好,何況弊衣?”因制此戒。後開從親里尼取衣,佛言:“若是親里,籌量知有無,可取不可取,故聽。”又、祇桓中,二部僧得施衣共分,比丘誤得尼衣,尼誤得比丘衣,乃開貿易。

使非親尼浣衣戒第五

迦留陀夷與偷蘭難陀尼共坐相視,失不浄,汙安陀會,尼爲洗之,故制。後開親里不犯。

【卷七】

從非親俗人乞衣戒第六

跋難陀爲人説法,俗人聞法,思欲供養,跋難陀即索其身上所著衣,俗人譏嫌,故制。後開從親里乞。又開被奪衣、失衣、燒衣、漂衣時,得向非親乞。

過分取衣戒第七

衆比丘遇賊,失衣,來到祇桓,有優婆塞多持好衣,隨諸比丘意取,比丘自有三衣,不取,六羣言:何不取與我等?諸比丘遂取與之,故制。

勸增衣價戒第八

有一比丘入舍衞城乞食,聞有居士夫婦共議辦跋難陀衣價,乃報知跋難陀,跋難陀問知其家,往勸令廣大新好堅緻,居士譏嫌,故制。後開自恣請。

勸二家合辦衣戒第九

二居士夫婦各議爲跋難陀買衣,跋難陀聞知,勸令合辦大衣,招譏故制。

索衣過限戒第十

羅閲城一大臣,遣使持衣價與跋難陀,跋難陀將此使入城,持衣價與親舊長者掌之。異時,大臣問使人言:跋難陀著不?報言:不著。即更遣使索還衣價。跋難陀乃疾至長者家索衣,時城中諸長者集會,先有制:不至者,罰錢五百。長者報言:大德!小待,我赴會還。跋難陀不允。長者作衣竟,會坐已罷,輸錢五百。即與居士共相譏嫌,故制。(越三語六默,乃名過限。)

蠶綿臥具戒第十一

六羣作新野蠶綿臥具,至養蠶家索綿,養蠶家言:待蠶熟時。六羣在邊住待,看彼暴繭,蠶蛹作聲。居士譏其無慈,故制。

黑羊毛作臥具戒第十二

毘舍離諸梨車子,多行邪婬,以純黑羊毛作,被體夜行,使人不見。六羣效而作之。梨車語言:“我等爲婬欲故;汝等作此,何所爲耶?”比丘白佛,因制此戒。

【卷八】

不雜色作臥具戒第十三

六羣以純白毛作臥具,居士譏嫌云:似王、大臣。故制。

減六年作臥具戒第十四

六羣嫌臥具或重、或輕、或薄、或厚,不捨故舊,更作新者,藏積衆多,故制。後以病比丘緣,聽僧與彼作羯磨,作新臥具。

不貼坐具戒第十五

佛在給孤獨園,遣人請食。諸佛常法,諸比丘受請後,徧行諸房,見故舊坐具處處狼藉,乃令比丘:作新坐具,當取故者縱廣一磔手,帖新者上,爲壞色故。六羣不依佛誨,故制。

持羊毛遠行戒第十六

跋難陀道路行,多得羊毛,貫杖頭,擔之,在道而行,居士嫌責爲販賣羊毛,故制。

使非親尼染羊毛戒第十七

六羣使大愛道比丘尼浣染羊毛,染色汙手,往見世尊,世尊問知其故,訶責六羣,因制此戒。後開使親里尼不犯。

蓄錢寶戒第十八

佛在羅閲城。大臣爲跋難陀留食分,其子饑,以五錢易食;跋難陀取錢寄市上,招譏,故制。

佛言:沙門有四患:不捨飲酒,不捨婬欲,不捨手持金銀,不捨邪命自活。是四大患,如日月之四患:修羅、煙、雲、塵霧;致不明、不浄、不能有所照,亦無威神。

貿寶戒第十九

跋難陀往市肆上,以錢易錢持去,居士譏嫌爲“善能買賣”,故制。

販賣戒第二十

佛在舍衞,跋難陀往無住處村,持生薑易食而去。舍利弗乞食至賣飯家,彼即索價。跋難陀與外道貿衣,彼悔而不還,因制此戒。

【卷九】

蓄長鉢過限戒第二十一

六羣蓄鉢,好者持,不好者置;居士詣房觀看,譏如陶師賣瓦肆,故制。阿難得蘇摩國貴價鉢,欲奉大迦葉,迦葉不在,須十日當還,乃開十日。

乞鉢戒第二十二

跋難陀鉢破,向諸居士求鉢;破一鉢,得多鉢,居士譏爲“不知慚愧,多求無厭”,故制。

自乞縷使非親織師織衣戒第二十三

跋難陀欲縫僧伽梨,處處求線,乞得線多,遂使織師織衣,自作繀,自看織,居士譏嫌,故制。

勸織師增衣縷戒第二十四

舍衞城有一居士,出好線令織師織衣給跋難陀,跋難陀聞知,即令織廣大堅緻;線少,即往居士家更乞線;價少,即更許與價,居士嫌責,故制。

與衣瞋奪戒第二十五

跋難陀欲與難陀弟子共行人間,先與衣;後不隨彼意,便瞋奪之,故制。

【卷十】

七日藥過限戒第二十六

諸比丘秋月風病,形體枯燥,又生惡瘡,佛聽服五種藥:酥、油、生酥、蜜、石蜜。畢陵伽婆蹉,在羅閲城,多有所識,亦多徒衆,大得酥油等,諸弟子積聚藏擧,處處流漫,居士譏爲“不知止足,如王庫藏”,故制。(殘藥得留七日,過則爲犯,故名七日藥)

過前求雨衣過前用戒第二十七

佛在祇園。毘舍佉母請佛及僧,時天大雨,佛勅比丘於雨中浴,婢來白時到,遥見比丘皆裸形浴,疑是外道,還白主母。佛既受供,毘舍佉母請許八願:願與客比丘食,遠行比丘食,病比丘食,病比丘藥,瞻病人食,食粥,比丘雨浴衣,尼雨浴衣。佛皆聽許。六羣即於一切時求雨浴衣,故制。(三月十六日,應求雨浴衣,四月一日應用——天竺以夏季爲雨期故。過此之前,求、用、皆犯。)

過前受急施衣過後蓄戒第二十八

佛在毘蘭若夏安居竟,婆羅門設供施衣,佛聽比丘受夏衣。六羣即一切時常乞衣,安居未竟,亦乞衣,亦受。又、跋難陀在一處安居竟,聞異處大得衣,乃處處分得衣分,持入祇桓。少欲比丘白佛,佛訶責之。時二大臣奉王命出征,欲爲僧設食施衣,諸比丘不敢受,佛因此聽受急施衣,而制此戒。(自恣前,十日内,得受急施衣,過前則犯。自恣後,受迦絺那衣,得蓄五月;不受迦絺那衣,得蓄一月;過後則犯。故云:過前受,過後蓄。)

有難蘭若離衣戒第二十九

佛在舍衞國。諸比丘安居竟,後迦提一月滿在阿蘭若處住,多有賊難,劫奪衣物;以是因緣,佛聽比丘留一一衣置舍内。六羣即留衣舍内,囑親友比丘已,人間遊行,故制。

僧物入己戒第三十

舍衞國有一居士,恒好惠施,欲飯佛僧,兼施好衣,跋難陀言:“施僧者多,汝今食可施僧,衣可施我。”居士聽之。以後見僧威儀具足,悔不施衣。比丘白佛,制戒。